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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集体备课暂行规定

时间: 2025-07-16 来源: 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

集体备课是教师掌握教学规律,积累教学经验,提高教学能力的重要环节,是帮助授课教师提高备课质量、优化教学过程、提高教学效率的良好途径,为规范教学过程、提高教学质量,特制定本规定:

1. 教研室全体教师均应参加集体备课。由教研室主任根据教学内容做出相应安排;

2.主讲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要求,认真书写教案,宣讲时做到简明扼要,重点突出,系统规范,条理分明,讲解清楚;

3.参加集体备课的教师应阅读主讲教师教案,并对教案及主讲教师的宣讲提出意见和建议,并做出评价;

4.主讲教师和其他教师均应认真对待集体备课活动,做到准备充分,以达到取长补短,共同提高的目的;

5.集体备课还应包括以下内容:

(1) 讨论教学内容,制定教学大纲;

(2) 制定教学进度,确定各章节教学学时;

(3) 检查教案及教学进度;

(4) 讨论教学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教学问题;

(5) 交流教学经验,取长补短;

(6) 反馈教学效果,改进教学方法;

(7) 确定考题类型,明确考试宗旨;

(8) 成立随机命题小组,体现公平原则;

(9) 进行试卷分析,检查一学期教学中的不足。

6.本制度适用于理论课与实验课。

(编辑:张宜祥 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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